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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申报国家艺术基金2027年度资助项目的通知(6月1日校内截止)

编辑:科研处 发布时间:2026-04-01 点击:

各相关学院:

国家艺术基金2027年度资助项目申报指南已经发布,现已开始受理项目申报,4月15日(周三)至6月15日(周一)系统开放,校内申报截至6月1日(周一)。为继续做好我校申报国家艺术基金有关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1.2027年度资助项目申报指南共分舞台艺术创作、美术创作、传播交流推广、艺术人才培训、青年艺术人才创作五类,各类具体申报指南请见附件1-5。

2.我校各类项目应于2026年6月1日前通过国家艺术基金网站(http://www.cnaf.cn)填报材料,登录“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管理系统”,按要求填写项目申报表,上传申报材料。作为附件上传的辅助材料,图片应采用扫描的方式形成,视频应完整清晰,可识别度高。

 3.“舞台艺术创作”“传播交流推广”“艺术人才培训”三个项目以学校作为申报主体,有意向请申报的学院请提前联系科研处,准备好申报相关材料后于截止日期前提交电子文档和纸质版1份提交至科研处岱德楼208室,进行申报。申报每个项目系统提交后,无法修改,提交前务必确认所有信息已核准。

4.各单位部门从政治方向、申报资格、选题论证、知识产权、学术创新、实践价值及研究方案的可行性等方面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把关,填写《青岛滨海学院科研成果审核备案表》一式两份,与项目申报材料一同提交科研处岱德楼208室。




未尽事宜请与科研处联系。

联系人:陈光超

岱德楼208室

内线:8158,电话:83150170

邮箱:kyc@qdbhu.edu.cn



青岛滨海学院科研处

2026年4月1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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